2013年3月5日星期二

紐西蘭--看醫生


因為皮膚痕痕痕,擔心患甚麼怪病,忍忍一星期後決定看醫生(其實已經是上星期的事)。雖然都預計會很貴,但沒想到是「天價」。看的是GP(General Practitioner),就是普通科,如我們在香港傷風感冒看的私家醫生,已經索價NZD$79。這筆錢還要在看醫生前付清,「未見官先打三十板」,感覺好像「你無錢就唔洗旨意看醫生」。西方一向奉行「醫藥分家」,就是醫生和藥劑師各師其職,在醫生處拿了處方,再到藥房買藥。我的藥又花了NZD$42,其實就是一瓶「豬油膏」(一種醫生多處方給皮膚病人的潤膚膏)和一枝含有類固醇的藥膏。然而我買的保險類型是看醫生的首一百紐元要自己付,於是很心痛的保險公司只能補貼我NZD$20。總計NZD$120 ,大概是港幣800元,等如是我可以在中環看一個皮膚專科的價錢,或許還沒有那麼貴。

既然人在國外,賺的是紐幣,花也是紐幣,還算可以。而且用錢買個心安,說甚麼也值的。不過塗藥塗了六天(還有之前自己的藥也塗了一星期),問題是我還未康復:(傷心不成啊我!古惑的敏感快將好了一處,又在另一處另起爐灶,現時我全身都有紅點,痕癢與我做了好朋友。

但我還是很感恩。哈哈...因為它總算為我留了一個「面子」,沒有爬上臉兒去。而且,經歷了痕癢的兩星期,渡過了度日如年,不能專心做事、洗澡很痛苦、晚上睡不好的日子,現時的生活還算正常,起碼能睡覺,只是偶有無意識的醒來搔癢。不過我還是很希望快點康復啦!!!不想再塗類固醇藥膏,我很怕它的副作用:(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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